中國留日博士在日本購買當地合法銷售的藥品,寄回國內銷售。但他沒想到,這些藥品沒有獲得進口藥品註冊批文,均被鑒定為假藥。
  2011年,湖北武漢人王某去日本攻讀博士學位,為賺取生活費用,王某開始了代購藥品的生意。2012年初,王某以其本人及妹妹的名義,分別在淘寶網上註冊網店。王某在日本藥店買好所需的藥品,郵寄至國內由其妻子張某負責銷售。海安網友楊某也註冊了一家網店,從王某處進貨,銷售日本代購的藥品。
  去年6月,偵查機關發現,楊某在淘寶網上銷售的日本藥品,未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進口藥品註冊批文,進而將王某、張某抓獲。由於上述藥品沒有獲得進口藥品註冊批文,均被鑒定為假藥。截至案發,王某、張某、楊某銷售假藥金額合計30餘萬元,非法獲利10多萬元。近日,江蘇海安法院認定王某、張某、楊某犯銷售假藥罪,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,均適用緩刑,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至3.5萬元不等。
  主審法官章智敏介紹,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未經批准生產、進口的藥品,都屬於假藥。王某等人銷售藥品的初衷是籌集生活費用,主觀惡性較小,所以均適用緩刑。
  通訊員 丁冀
  現代快報記者 陶維洲  (原標題:代購藥品回國賣 留日博士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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